案發現場。



昨天早上還不到9點,睡覺睡得正酣時,突然聽聞姑姑在樓下喊著:XX,有個少年警察說要找你。
像我這種死老百姓一聽說有警察登門指定找人,
第一時間當然是馬上驚醒,心想,我昨天不過就是工作到深夜才回到家,現在沒有宵禁吧!這樣應該沒有犯法吧!
但又想姑姑還特別強調是年輕人,難道是愛羡者追到家裡來?(以上全是幻想)
趕快披上外套,一點也不敢怠慢的蓬著頭髮就從四樓往下奔,
一見到“少年警察”,對方馬上開口:請問是許XX小姐嗎?車號9X9X-XX的車子是你的嗎?(完全公事公辦,愛慕著追到家的幻影馬上破減)
心裡頭想著:完了,車子怎麼了嗎?昨天我沒開車出去,應該也沒有撞人逃逸或開去搶銀行之類的吧?!
點了點頭,警察大人才說:今天早上我們接獲報案,你的車子……車窗被砸了,你要不要和我到現場去看一下。
轟的一聲,哇哩咧!愛車被砸耶!這下子再多瞌睡蟲也立刻跑光光,踩著拖鞋馬上飛也奔似的衝到案發現場--我家附近的公園,
還沒走到公園,就看到很多人圍觀著,
走近一瞧,左前車窗破了,裡頭則被翻得亂七八糟,
聽著現場人員你一言我一語,才知道原來今早有人運動時,發現附近很多車的車窗都破了,算一算大概有8、9輛這麼多,
有些愛害車主趕著上班、有些人覺得警察搜證麻煩,想認賠了事,
但老娘我雖然覺得這種小偷抓到的可能性極低,但還是很火的不想這樣了事,
所以偵察隊的先生說:小姐,你的車同不同意進行搜證?
我馬上點頭如搗蒜,明知道要耗時間,但該處理的還是處理一下,
所以警察大人馬上拿起工具開始拍照、採證,
從我自己目測,我的車也只有車上零錢被偷,其他沒被破壞,
不過就在搜證的等待中,陸續又傳來其他受害車輛,大家認真算一下,江江好10輛車湊整數,
而且都只搜刮車上的財物,沒有破壞音響或什麼設備,
想必是個缺錢的死小鬼幹的,
只是這死白目砸了10輛車偷的那些錢,完全不及每個人要修理車窗的費用,
我送去原廠估了一下,車窗像是用東西撬開的,所以板金和膠條都變形了,
板金我不想處理了,想說小地方,但是光是膠條、玻璃加隔熱貼,初步估算就要3,260大洋,
聽聞這個數字,真的很想大喊:
死白目賊,你最好不要被老娘逮到,不然保證踹死你。


包含我在內共有兩輛車同意搜證,我的車上採到兩枚指紋和疑似血跡,另一輛車上採到腳印,
後來又送車去修、又到警局做指紋存證,耗了整個早上的時間,真是可惡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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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可樂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